舟山市慈善总会公章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6

舟山市慈善总会公章管理制度

(2011年8月29日第三届理事会秘书处会议审议通过)


为使总会印章规范管理、正确使用,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会印章由总会办公室专人负责,固定地方保管。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出纳、会计)分别保管。    

二、总会印章使用范围:    

1、总会正式发文;    

2、对上级相应机关和总会并行文;    

3、联系信函;    

4、证明件。

三、特殊情况需要加印总会印章,由会长批准。  

四、一般情况下,总会印章不准带出外用;须带出外用时,应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使用完毕,应及时交办公室专门负责保管的人。     

五、印章调换,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六、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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