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的会员权利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3

(一)参加会的有关会议,阅读会的有关文件,接受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会的会议上和会报会网上,参加关于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会员,向会负责地揭发、检举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义工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会组织讨论决定对会员的处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会的上级组织直至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提出。

(八)向会的上级组织直至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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