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志愿活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3

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在高温天气期间,按照下列规定,根据活动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志愿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志愿活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志愿活动等措施:

(一)会内各部、组、直属服务队,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志愿服务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志愿活动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组织全天安排志愿者室外露天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志愿服务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志愿服务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轮休等方式,缩短志愿者连续志愿服务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活动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时间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会内各部、组、直属服务队,应当对高温天气开展活动的志愿者进行健康状况询问,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志愿者,应当调整志愿服务岗位。

(三)会内各部、组、直属服务队,不得安排怀孕女性和未成年志愿者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志愿活动及温度在33℃以上的活动场所开展志愿服务

(四)原则上室外温度达到35(含)以上,不安排室外志愿活动,以室内志愿活动为主。

(五)因高温天气停止活动、缩短志愿服务时间的,会内各部、组、直属服务队,不得扣除或降低志愿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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