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区域联络长/政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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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7
中共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区域联络长/政委”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党支部对各区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建立“区域联络长/政委”制度。
二、区域联络长/政委的设置
1. 根据工作需要,将覆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一名区域联络长/政委。
2. 区域联络长/政委由党支部委员或优秀党员担任,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三、职责与任务
1. 政治引领:
-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声音在区域内得到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
- 加强对区域内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2. 工作协调:
- 协调区域内各项工作,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 及时了解和掌握区域内工作动态和问题,向党支部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3. 联系群众:
- 密切联系区域内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组织开展群众活动,增强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 监督检查:
- 对区域内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督促区域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四、工作机制
1. 定期汇报:区域联络长/政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2. 工作例会:党支部定期召开区域联络长/政委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3. 考核评价:党支部对区域联络长/政委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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