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党员参照志愿者的补贴标准发放交通费用餐补50元/4小时。
二、每位党员每年安排1000元的慰问金(在正式加入党支部后一个月左右发放50%,满12月后再发放50%进行补足);后续每满12月,固定进行每年长期慰问金1000元/人;对于满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及以上党龄的党员在1000元的基础上每十年按照50%的比例增加。
2023年8月1日之后进入同心党支部的党员,不参照上述比例增长的标准。
本条例范围不适用于当届的正职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