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党支部关于“博爱”纪念勋章申领发放 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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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3
大善无碍,同心助残。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党支部为进一步表彰激励组织参与慰问、帮扶残障人士的义工干部和会员志愿者,提升义工干部和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为大家的善行留下光荣印记,鼓励更多义工干部参与助残活动。特此,同心党支部设计制作“博爱”纪念勋章,激发大家参与助残事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生活离不开阳光,残障人士也需要关爱,同心党支部期望有更多的志愿者能够投身于助残事业,帮助残障人士走向人群,融入社会,倡导助残风向,构建和谐社会,助力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申领条件
1、在同心慈善分会内,组织或参与过残障人士慰问、帮扶活动的当届会员。
2、在“志愿汇”或“志愿浙江”app中有助残志愿服务有效时长记录达25小时以上或提供本人参加同心慈善分会的五场以上不同场次助残活动的材料证明。
3、申领勋章时,是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的会员;后入会符合条件的当届会员也可申请,直至勋章领完为止。
二、申领方式
1、申领人应提前向同心慈善分会行政秘书组预约时间,并向行政秘书组提供相应申领助残活动的材料。
2、预约成功后,由同心当届会长办公小组审核通过。
3、按照与行政秘书组的约定时间,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中路85号TX02(慈善人之家)进行领取。
三、申领事项
1、申领成功后,不得将徽章转卖,注意保存,遗失补办需要自己承担成本费用。
2、佩戴方式一般选择在义工干部证或同心会徽的周围,不被衣物和证件遮挡为佳。
☆备注:本办法于2023年7月17日开始试行。
中共舟山市慈善总会同心互联网分会支部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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