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习手册 (大学生版) 舟山市慈善总会编印 二○一六年八月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习手册


(大学生版)


舟山市慈善总会编印

○一六年八月

 

中国历来是礼仪之邦,礼对他人,即是善对他人的一种体现。中国慈善是中华民族智慧的产物,是中华民族文明精神的体现。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实现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31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

当代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理应担负起“兼济天下”的责任,接触慈善慈善也成为了许多大学生的选择。然而大学生为什么而做慈善?做什么样的慈善?怎么更好地做慈善?对于诸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本学习手册中找到答案。

 

1.献爱心出于自愿,为什么需要《慈善法》?

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慈善活动,有利于“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2.《慈善法》通过的时间?

答:20163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中华慈善日”的时间?

答:每年9月5日。

4.《慈善法》正式实施的时间?

答:201691日。

5.大学生志愿者向社会提供服务是慈善活动吗?

答:是。根据《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扶贫、济困、扶老等公益活动。

6.大学生社团活动会找一些企业或商家拉赞助,企业或商家的行为是慈善活动吗?

答:不是。根据《慈善法》第四条的规定,慈善活动要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企业或商家通过赞助,为自己的产品或企业形象做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具备“非营利”性。

7.有同学说,我买彩票就是做慈善,这种说法对吗?

答:不对。根据《慈善法》第四条的规定,慈善活动要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买彩票行为包含着中奖获利预期,不属于慈善活动。

8.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

9.大学生可以做慈善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10.大学生爱心社属于《慈善法》所称的慈善组织吗?

答:不是。根据《慈善法》第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11.某大学生想申请成立一个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哪些形式呢?

答:根据《慈善法》第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12.某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多年,热衷于慈善事业,他打算最近成立一个慈善组织,那么,设立需要哪些条件呢?

答:根据《慈善法》第九条的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组织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大学毕业生李某是定海人,他打算设立一个慈善组织,应当向哪里申请登记?

答:应该去定海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根据《慈善法》第十条的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14.某大学毕业生在2010年就成立了义工协会,《慈善法》公布之后,他应该怎么办呢?

答:他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根据《慈善法》第十条的规定,《慈善法》公布前成立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15.某大学生准备成立一个慈善组织,撰写的组织章程中,应载明哪些法律规定的事项呢?

答:根据《慈善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和住所;组织形式;宗旨和活动范围;财产来源及构成;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内部监督机制;财产管理使用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其他重要事项。

16.《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活动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根据《慈善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17.某大学生,17周岁,能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吗?

答:不能。根据《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17周岁的大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18.慈善组织多年未开展慈善活动,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的慈善组织应当终止。

19.慈善组织需要终止时,应该怎么做?

答:根据《慈善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终止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依法转给其他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门办理注销登记。

20.某大学生患白血病,家境贫困,其同学发出求助微信,7天内为其筹得善款50多万元,这是慈善募捐吗?

答:不是。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所以,慈善募捐的主体只能是慈善组织,个人筹集善款的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

21、慈善募捐有哪几种?

答: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22.个人能公开募捐吗?

答:不能。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只有慈善组织可以在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开展公开募捐。

23.某大学毕业生负责的慈善组织申请成立后,就能开展公开募捐吗?

答:不能。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24.慈善组织怎么能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呢?

答: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25.同学得了重病,经济困难,我们该如何面向公众为他募得治疗所需要款项?

答: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26.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某慈善组织在文化广场为患白血病的某大学生设置募捐箱公开募捐,可以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是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是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27.普陀区的慈善组织可以到定海开展公开募捐吗?

答:一般不能。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的管辖区域内进行。如果确因需要在区域外进行的,应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

28.我去西安看望同学,看到某个有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在广场举行募捐活动,我能去捐赠吗?

答:能。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29.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任意的论坛、QQ群及多个网络平台开展公开募捐吗?

答:不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30.进行公开募捐必须制定募捐方案吗?

答:必须。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31.公开募捐方案应如何制定?

答: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募捐方案应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32.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时,在募捐现场拉起了一条 “为某某白血病患者捐款”的横幅,并放置了一个捐款箱。这样就可以进行募捐活动了吗?

答:不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33.定向募捐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进行吗?

答:不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因为微信朋友圈成员通常不只限于以上特定对象。

34.某次募捐活动,每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被要求必须捐50元以上。他们能拒绝吗?

答:能拒绝。根据《慈善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35.如何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

答: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予财产的活动。而慈善募捐仅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

36.我想做慈善捐赠,必须经过慈善组织吗?

答:不是的。根据《慈善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37.捐赠人可以捐哪些东西呢?

答: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38.慈善组织需给捐赠人办什么手续?

答: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作好相关纪录。

39.公开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么办?

答: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但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40.什么是慈善信托?

答:根据《慈善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41.慈善信托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为了开展慈善活动,而并非为了财产的保值增值或其他目的。

42.《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有哪些?

答: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募集的财产;其他合法财产。

43.慈善的财产怎么使用?

答: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44.捐赠的实物如果不易储存、运输,或难以用于慈善救助,怎么办?

答: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这类实物,慈善组织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的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45.慈善组织与受益人之间应该怎样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答: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

46.慈善受益人有什么义务?

答: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受益人应当珍惜慈善资助,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

47.慈善组织的财产可以用于投资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但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

48.《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9.慈善组织年度支出包括哪些方面?

答:慈善组织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两部分:慈善活动支出与年度管理费用。

50.本法中的慈善服务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

51.慈善组织开展救助活动是否可以委托别人进行?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

52.我第一次当志愿者,缺乏技能,该怎么办?

答:慈善组织会进行相关培训。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某些需要专门技能的慈善服务,如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组织应当对招募的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53.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时,应尽何种告知义务?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54.作为一名志愿者,我要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55.志愿服务结束后,我能要求他们开证明吗?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志愿者有权要求慈善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

56.出来做志愿者,妈妈担心我遭遇危险,我怎么说服家人?

答:慈善组织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根据《慈善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在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7.我是一名关心公益事业的大学生,哪里可以查到相关的慈善信息?

答: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

58.我怎么知道自己捐的钱有没有被挪用?

答:根据《慈善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59.慈善组织有哪些信息不可以公开?

答:根据《慈善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60.我大学毕业后创办了一家公司,捐赠了一些财产用于慈善活动。我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1.国家对哪类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慈善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6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购买慈善服务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63.高校应如何弘扬慈善文化?

答:根据《慈善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64.浙江海洋大学有一座用舟山籍侨商杨咏曼女士的名字冠名的“杨咏曼图书馆”,以感谢她对学校教学科研发展所作的慈善捐赠。这样做,符合慈善法的规定吗?

答:符合。根据《慈善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65.哪些部门应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答:根据《慈善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66.大学生可以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

67.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答:根据《慈善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68.我刚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公开募捐。但募捐来的钱没有用完,能分给慈善组织的其他成员吗?

答:不能。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69.安徽利辛县一女子被狗咬成重伤,其男友编造她“为救人被狗咬”的谎言,经多家媒体报道,在网上募捐到了80多万元。对于这类行为,《慈善法》有何规定?

答: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广电媒体、网络及电信运营商对利用其平台进行募捐的相关事项有验证义务。

70.某大学生志愿者,在慈善服务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了第三人的损害。请问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或者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追偿。

71.某志愿者在参与慈善服务过程中,因遭遇山体滑坡而受伤住院。慈善组织应该赔偿其所受的损失吗?

答: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志愿者在参与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过错受到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慈善组织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72.学校可以为患重病的同学在校园里开展捐款活动吗?这算是慈善活动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但这种活动不属于慈善范畴。

73.学生社团能开展慈善活动吗?

答: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慈善组织以外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但活动的内容、做法应当符合《慈善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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