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习手册
(工商企业版)
舟山市慈善总会编印
二○一六年八月
中国历来是礼仪之邦,礼对他人,即是善待他人的一种体现。慈善事业是人类互助精神的要求,是中华传统文明精神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为规范慈善行为,鼓励慈善行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国家宣传《慈善法》,为让工商企业界人士更好的学习和了解《慈善法》主要精神,我们特编写本学习手册。本学习手册通过问答的形式,就工商企业界人士普遍关心的主要问题进行解答,便于工商企业界人士熟悉《慈善法》、践行《慈善法》。
1.《慈善法》通过的时间?
答: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中华慈善日”的时间?
答:每年9月5日。
3.《慈善法》正式实施的时间?
答:2016年9月1日。
4.《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答:《慈善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5.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6.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
答: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
7.设立慈善组织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哪里申请登记?
答: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9.慈善组织需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吗?
答: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10.慈善组织从事慈善活动遵守什么原则?
答: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11.慈善组织在什么情形下应当终止?
答: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出现章程规定的终止情形的;
(二)因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三)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12.什么是慈善募捐?
答: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它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13.个人可以组织公开募捐吗?
答:依据慈善法的规定,个人不得公开募捐。个人公开募捐难以规范管理,相关部门也无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容易引发骗捐、诈捐事件。
14.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可以向社会求助吗
答: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但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是一项正当的权利。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不受慈善法调整,法律不限制,但是求助的真实性需要大家自行判断。
15.为什么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必须拥有资质?
答:由于公开募捐涉及慈善财产的筹集和管理,是用别人的钱办善事,因而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为此,《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这一规定既有利于加强对公开募捐行为的规范,又有利于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
16.公开募捐具有那些方式?
答: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17.开展公开募捐应当注意什么?
答:(1)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的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2)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3)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4)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18.募捐方案包含那些内容?
答:(1)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2)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19.什么是定向募捐?
答: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开展定向募捐,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公开募捐规定的方式。
20.开展募捐活动应注意什么?
答:(1)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2)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
(3)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21.网络上谁都可以发求助募捐信息吗?
答: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草案不禁止。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出台后,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个人网络募捐是一种赠予关系,即捐赠者将自己的钱直接赠予募捐者。而募捐者拿到钱后如何使用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捐赠者也没有权利要求其进行公开。这也是个人募捐屡受质疑的根本原因。
22.捐赠人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吗?
答: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23.捐赠者或经营性活动的捐赠流程是什么?
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24.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开具的捐赠票据上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25.慈善组织需要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吗?
答: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
26.捐赠人可以利用慈善捐赠宣传任何产品吗?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27.捐赠人能指定受益人吗?
答: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28.慈善组织如何运用慈善财产?
答: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29.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后怎么办?
答: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国有企业实施慈善捐赠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国有企业实施慈善捐赠应当遵守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程序。
31.什么是慈善信托?
答:《慈善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
32.如何设立慈善信托?
答: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相关文件报民政部门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
33.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托人吗?
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托人。变更后的受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原备案的民政部门重新备案。
34.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怎样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应当按照信托目的,恪尽职守,履行诚信、谨慎管理的义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根据信托文件和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信托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5.信托监察人的职责是什么?
答: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信托监察人。
信托监察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信托监察人发现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如何使用?
答: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37.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的重大投资方案应当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慈善组织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
38.慈善组织使用财产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慈善组织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慈善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9.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如何进行信息公开?
答: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40.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如何处理?
答: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41.捐赠受益人如何正确使用财产?
答: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受益人应当珍惜慈善资助,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
42.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怎样的特殊优惠政策。
答: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的慈善活动需要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43.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什么样的金融政策支持?
答: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
44.慈善法从捐赠人的角度规定的“慈善捐赠”及其权益是什么。
答:按照慈善法第四章的规定,慈善捐赠财产可以是资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收益等有形或者无形财产。一般情况下,大额捐赠要通过慈善组织进行,以便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不经由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小额捐赠如果捐赠人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可以不通过慈善组织,直接向受益人捐赠。对于数额较大的捐赠,签订捐赠协议是慈善组织的义务;并且,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另外,捐赠人有权约定受益人(受益人不得为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与捐赠财产的用途,并享有知情权,如发现慈善组织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5.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2)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3)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46.承诺捐赠后能反悔吗?
答:承诺捐赠后就不该反悔,否则慈善组织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诺人履行捐款承诺。企业和个人要量力而行,签订捐赠协议后无法兑现承诺或反悔,将要受到法律约束和惩罚。
47.承诺捐赠后反悔怎么办?
答: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1)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2)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48.捐赠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捐赠义务?
答: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49.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