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1)版)
一、会员入会管理办法
1、热爱本会,拥护本会的章程,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本会会员退会管理办法
1、会员主动申请退会
根据本会《章程》关于会员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因个人或单位等其他原因主动提出退会的,应当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本会行政秘书组办理好各项有关事项的交接后,才能退出本会。
2、会员因下列行为退会
1)会员未提出申请自动退会的。
2)不按按流程自愿助会被劝退本会的。
3)因严重违反本会规章、管理办法,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经过会长办公小组会议讨论过后予以劝退,并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会组织。
4)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管理人员和会员收受群众好处,存在 “吃、拿、卡、要”等其他不良行为已不适合继续在本会任职,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举报投诉的,经过会长办公小组会议讨论过后予以劝退,解除职务,取消会员资格,并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会组织。
6)会员有以上1或2项行为导致被劝退本会的,再次申请入会的,须经行政秘书组进行严格审查,并上报理事会讨论,由会长办公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同意入会;会员有以上3、4、5项行为导致被劝退本会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会组织。
三、本会会员的奖励处罚
1. 会员的奖励
优秀会员及单位。一年评选一次,本会年会时表彰。
评选对象:年度表现特别优异的会员及合作共建单位等。
2. 本会会员的处罚流程
警告提醒→通报批评→记过—降级降职—劝退(取消会员资格)
3. 本会会员的处罚细则
1)通报批评
凡同心慈善分会会员有违反各项规章、管理办法的行为,如不经本会批准并授权,以本会的名义实施宣传传播、洽谈商务、项目合作、举办活动和收受好处费等各种行为,给本会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经监督纪检组调查取证,给予警告提醒,如果不接受提醒仍然我行我素,经会长办公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给予本会通报批评,并视其态度决定进一步处理办法。
2)记错
凡同心慈善分会会员有较严重违反本会各项规章、管理办法的行为,如不经本会批准并授权,以本会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项目合作、商务洽谈、文化交流和信息传播等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行为,给本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经监督纪检组调查取证,会长办公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理事会研究通过,若其态度诚实,知错而改,给予记错处理,记错处理期间不得参加组织一切活动,取消一切福利(15天后处理自动撤销)。
3)降级降职
凡同心慈善分会会员有较严重违反本会各项规章、管理办法的行为,如不经本会批准并授权,以本会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项目合作、商务洽谈、文化交流和信息传播等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行为,给本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经监督纪检组调查取证,会长办公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理事会研究通过,给予会员降级处理,转入预备会员。有担任会内职务者,进行降职处理,30天后表现良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会长办公会议小组研究决定恢复原来职务。
4)取消会员资格
凡同心慈善分会会员有很严重违反本会各项规章、管理办法的行为,如不经本会批准并授权,以本会名义开展各类有损本会形象,给本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经本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予以劝退,并撤销在本会的一切职务,限制其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组织。犯错情节特别严重和对本组织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究其刑事责任。